报报相卫
星洲日报060712的报导,
在报导里只是简单的叙述了林首长的文告,但是却没有详细的解说那三个最重要的声明。
如果没有上网看回林首长的全文文告,我真的会觉得林首长很不负责任,只是单单为了一两个主编的文章和一个新闻首页就喊告,但是读完了林首长的全文文告之后才发现主要媒体的不负责任和不据实报导,报报相卫。
光明日报说林首长断章取义,但是在我看来,马来西亚的报纸才是实行断章取义的真正高手,把林首长的文告摘头接尾的来发表,只是单单发那些对林首长不利的言论,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三个声明。
看来现在的报章还可以相信只有娱乐版和体育版而已。
马来西亚的报业酱会成为历史,因为它们已经失去了公信力了。报业最大的用途就是向人民传达正确的资讯,
至于那件事的对错就应该由广大的读者自己来判断。
以下是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于2012年7月5日在槟城乔治市光大发表的声明:
其实我从来没有打算回应刊登在2012年7月4日《光明日报》“亮剑”的专栏文章。
事缘在2012年7月3日晚上,当报导及评论出街后,《光明日报》执行总编辑陈爱珠在遇到我的新闻助理王丽丽时,交代她:“这篇‘亮剑’写得很好,你叫首长一定要看。”。
这种传话和“交代”,让我觉得代表《光明日报》的高层显然“冲着我而来”,也有落井下石、幸灾乐祸之嫌。
诚如我昨天在声明所说的,虽然我是首席部长,但是也没有必要每天对躲在网络及面子书后面的匿名谣言作出回应,我们也不应酬捕风抓影的人。
但是身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当事件被马华挑起后,我有权力保护我的家庭。
我昨天的声明,只字未批《光明日报》为造谣者,是《光明日报》自己对号入座。
今日《光明日报》所刊登的声明中,声称《光明日报》“旨在让当事人澄清真相和追究谣言的始作俑者”,可是让人感到遗憾的是,在“亮剑”评论中,除了非议林冠英没有在网络开始流传之际出来解释,《光明》丝豪没有欲找出真相的意图,更没提到作出指控的马华代表,应该在州议会外作出同样的指控,以正视听。
声明中所谓的“知情权”,理应站在“吁请马华在议会厅外重复,不要躲在议会免控权内”,以证明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为何《光明日报》没有追问造谣者证据何在?媒体有责任追查新闻真相,通过求证、求证、再求证,不能草率让未经证实的新闻出街。
针对新闻,媒体向来秉持“据实报导”理念,也既是说,媒体不能把当时当事人没有说过的话,或者是之前曾经讲过的东西,当成新闻的大标题来重炒。
我太太周玉清在7月3日的记者会上,并没有说过“我没打老公”,正如《光明日报》在今日的声明中所承认,周玉清并没有这么说,是《光明日报》自行诠释“我没打老公”。
我也向当天采访周玉清记者会的马六甲《光明日报》记者查证,对方证实并没有在新闻报导,写过“我没打老公”的字眼。
《光明日报》的声明也牵强地说,“为了佐证周玉清说明的连贯性,让读者温故知新,本报图文引述林冠英去年4月25日在记者会被发现额头贴有胶布时的回应,他当时解释,伤口是自己抓伤”。这是否也意味着,《光明日报》把我一年余前说过、与此事无关的话,硬塞在今年7月3日封面新闻报导中,处理新闻的手段为读者制造假象,以为都是同一天发生的“新闻”,难道只是纯粹“温故知新”?
从今日《光明》的声明,很明显它已决定在此事的“立场”,即:
1)当谣言在网络上满天飞时,就要立刻回应,即使那是国阵枪手在网上的乱枪。
2)如果你没有天天即时回应,就是你的错,而大错并不在于那些造谣者。
3)在逻辑上,“旧:新闻可以经过包装、如假包换,再炒上封面,变成好像新闻人物才刚发表的言论,制成“新”新闻。
若是针对行政的错误报导,我尚可不加以追究。就如在2012年6月26日及27日,刊登在《光明日报》D2版、由《光明日报》新闻主任周秀惠亲自撰写的“东方惠”专栏,分别题为《没时间》及《两难》的评论,皆在影射及朝讽我身为首长,没时间会见全国公共及民事雇员职工会的代表,以及不敢冒险与职工会会面。
事实上,我的助理诺戴安娜早在2012年6月23日,发表一项声明给各媒体,澄清首长办公室经过查证后,从未收到有关职工会的求见函件,更没有任何助理接到该会代表的任何要求,因此职工总会主席奥玛说州政府反应冷淡的指控是不实的。
基于该文告仅以国文传送,《光明日报》也没有刊登这篇文告。这一点,我绝对尊重《光明》作为媒体的自主权,但以报馆高层撰笔的专栏,却继续以不确实的论据误导读者,有违《光明日报》在这方面的公信力。
这些行政报导或评论上的失误我可以不追究,但涉及我太太及孩子的新闻,我则必需要极力捍卫、保护他们,我们才能够活得有尊严。
虽然我并不认同《光明》透过声明传达上述3个“立场”,但是我们尊重《光明》的权力与选择。至于《光明》是否诚如他们所言的“秉公处理”,就让读者来判断。
我知道我如此公开对抗这家自称北马第一的华文报,会面对很多无法预想的后果,但是为了保护和捍卫家庭的尊严,我被逼要这样做,并作最坏的打算。
我实在不能接受整件事乃因为我没有及早否认匿名传言,而让人标签我是祸首、这是我惹的祸,反观真正散播谣言、诬赖我的人却能逍遥法外,不必面对公众谴责或媒体审视。
作为州政府,我们愿意接受人民的监督,同样的,《光明日报》作为掌握第四权的媒体,也应该受到人民及读者监督。我们相信,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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